2010年6月10日,检察日报记者联系上了原告的代理律师王会永。他告诉记者:“我是无偿为红嫂的后代提供法律援助,这次诉讼的真正目的是希望推动法律进步。”他表示:“结果如何不重要,重要的是通过诉讼过程本身对法律界、影视界和广大公众进行了一次宣传。提示大家思考影视创作与典型人物之间的界限到底该如何划分?因为我们面临的现实是,法律的空白在相当长时间内依然会存在,文艺创作本质上更难以用法律来界定。今后或许涉及文学创作、影视作品侵犯公民和死者荣誉权的诉讼案还会发生。所幸的是,法律在进步,公民的荣誉权、人格权必将在一个更自由而严谨的社会空间里得到保护和延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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